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西藏自治区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单位征集公告

日期:2026年01月2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概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邀请招标流程,现对西藏自治区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时,邀请单位从本次入围的单位中产生

2.征集范围

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征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公路工程特长隧道(单洞长度大于3000米)1座公路工程大桥(长度≥100米或单跨跨径≥40米的大桥1座公路工程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的新改建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注:隧道业绩属于分离式隧道的单洞长度以单幅较长幅不累加

②若大桥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可不再另行提供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的施工监理业绩;若大桥不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则须另行提供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的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截图无法体现该桥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或委托人)盖章的业绩证明函件格式自拟的扫描件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或委托人)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申请文件格式)的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申请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申请人满足本次征集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4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4信誉要求: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一)一年以内(2025年1月1日至今)因信访、环保、安全、质量、审计、履约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二)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征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征集申请。

3.6本次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向本项目提出申请。

(二)联合体牵头方只能由同时具备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单位担任,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

5.1申请人按照本公告附件申请文件格式编制申请文件。

5.2申请文件一正一副及PDF格式电子文件(电子光盘)共同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格式自拟。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 511时 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征集人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公告、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7.2本次征集入围结果不予公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申请人。

8.联系方式

   集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 :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5号                         

 政 编 码:850000                      

   系  人:女士                          

       话:0891-6810196                        

征集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以西,南环路以北汇景新城7\8\17\21幢1单元7栋12楼

 政 编  码:850000                          

   系   人:赵工

箱:[email protected]                   

        话:18889008489

2026年1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