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自治区、地区关于矿产资源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根据《阿里地区矿产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如下:
一、阿里地区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奖励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破坏程度与举报贡献等级综合认定,单个案件最高可奖励5万元。
二、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选择匿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坚持匿名的,可由举报人自行指定受托人代为领取奖励。
三、举报受理坚持“应报尽报、程序简化、时限明确”原则,对举报线索依法及时核查,对经查实属于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举报渠道如下(任一渠道均可):
阿里地区各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受理窗口与举报电话: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824460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632460
日土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642568
普兰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708891
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622471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652677
措勤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0897-2661115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传真:0897-282735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严禁恶意举报、捏造事实骗取奖励资金。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阿里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生态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阿里地区矿产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docx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
边民富 边境稳 边防固——“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强边固防工作综述
更多精彩
请关注“天上阿里+”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