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命名规范
1. 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反例:_name / __name / $Object / name_ / name$ / Object$
2.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正例:alibaba / taobao / youku / hangzhou 等国际通用的名称,可视同英文。
反例:DaZhePromotion [打折] / getPingfenByName() [评分] / int 某变量 = 3
说明:正确的英文拼写和语法可以让阅读者易于理解,避免歧义。注意,即使纯拼音命名方式也要避免采用。
3. 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大驼峰】,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DTO / VO / AO
正例:Marc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4.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小驼峰】。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5.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
正例:MAX_STOCK_COUNT
反例:MAX_COUNT
6. 抽象类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Base 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 Exception 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 Test 结尾。
7. 中括号[]是数组类型的一部分,数组定义应该如下:String[] args;
反例:使用 String args[]的方式来定义。
8. POJO 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 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 Boolean isDeleted;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 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9.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正例: 应用工具类包名为 com.alibaba.open.util、类名为 MessageUtils(此规则参考spring 的框架结构)
10. 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反例:AbstractClass“缩写”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缩写”命名成 condi,此类随意缩写严重降低了代码的可阅读性。
11.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下面只介绍强制规则:
1)对于 Service 和DAO 类,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 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正例:CacheServiceImpl 实现 CacheService 接口。
二、常量定义
1. 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
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2. long 或者Long 初始赋值时,使用大写的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