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备案依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监管重点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技术应用安全、场景合规性及责任落实展开。以下是核心监管要点:
一、人脸识别备案合法性与必要性
1.明确处理前提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需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禁止非必要场景下的强制使用。
2.严格告知义务
个人信息处理者需以显著方式告知处理目的、保存期限、必要性及个人权利行使方式等,确保用户知情权。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时需额外遵守无障碍规定。
3.单独同意与撤回权
处理人脸信息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用户可随时撤回同意,且撤回不影响此前合法处理行为的效力。
二、人脸识别备案数据安全管理
1.本地化存储与传输限制
除法律或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需存储于本地设备,禁止通过互联网传输。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处理目的所需最短时间。
2.安全技术要求
系统需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等技术措施,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需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3.人脸识别备案机制
存储量达10万人脸信息时,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提交处理目的、安全措施及评估报告等材料。
三、人脸识别备案场景与验证
1.禁止私密空间安装设备
明确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卫生间等私密空间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公共场所设备需标注采集区域并限于维护公共安全目的。
2.非唯一验证原则
若存在替代技术,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需提供密码、门禁卡等替代方案,保障用户选择权。
3.特殊群体保护
未成年人信息处理需制定专门规则,残疾人、老年人需无障碍适配,避免技术歧视或服务障碍。
四、风险评估与动态监管
1.事前影响评估
处理人脸信息前需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涵盖合法性、风险及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报告需保存至少3年。
2.多部门协同监管
网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联合监督检查,企业需配合并提供必要数据。
3.投诉与追责机制
公众可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监管部门需及时处理。违规者将面临罚款(最高为违法所得的5%或5000万元)、刑事责任等处罚。
五、技术伦理与社会责任
1.避免算法偏见
需确保技术公平性,防止因种族、性别等因素导致的误识别或歧视。
2.公共安全与隐私平衡
公共场所应用需以维护公共安全为限,禁止滥用技术扩大监控范围。
3.研发豁免与创新支持
技术研发和算法训练活动不适用本办法,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鼓励医疗、安防等民生领域的合规应用。
总结
《办法》的监管重点聚焦于合法性(目的必要性、知情同意)、安全性(数据存储、技术防护)、场景合规(非唯一验证、私密空间禁止)、责任追溯(备案、处罚)四大维度,旨在平衡技术便利与隐私保护。企业需建立全流程合规体系,用户可通过投诉渠道维护权益,监管部门通过动态评估与协同机制确保规则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