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公司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规范公司信息化服务外包的管理,节约信息化成本,控制外包风险,并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信息化服务外包是指委托利用专业化服务公司的资源,实现公司信息化相关的咨询、建设、日常运维管理和升级等工作,以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公司工作效率。
本规定所指信息化服务外包风险指将信息化服务外包时,如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公司信息化服务外包有完全外包、合作外包、引进产品三种类型:
- 完全外包是指服务项目相对独立,公司只参与需求提出、阶段评审、结果验收、接口程序开发、核心系统交易程序开发等工作,服务的主要工作由外包公司完成。
- 合作外包是指借助外包公司在技术或其他方面的优势,公司提出业务需求,由公司自有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及外包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