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13.1 Persistent Event Log
5.14.1.13.1.1智能/健康日志快照事件(事件类型01h)
支持持久事件日志的NVM子系统应创建智能/健康日志快照事件:
a) 如果未实施虚拟化管理,则针对NVM子系统中的每个控制器;
b) 如果实现了虚拟化管理,那么对于每个主控制器,
至少每24小时通电一次,每次由控制器确定。
智能/健康日志快照事件应设置持久事件日志事件头:
a) 事件类型字段设置为01h;以及
b) 事件类型修订字段为01h。
SMART/Health日志快照事件数据如图214所示。
5.14.1.13.1.2固件提交事件(事件类型02h)
固件提交命令完成后,固件提交事件应记录在持久事件日志中。固件提交事件应设置持久事件日志事件格式头:
a) 事件类型字段设置为02h;
b) 事件类型修订字段为01h。
固件提交事件数据如图215所示。
时间戳更改事件(事件类型03h)
时间戳更改事件包含报告在事件头中的当前时间戳,以及从时间戳开始更改的时候的时间戳(即,旧的时间戳)。
时间戳更改事件应设置持久事件日志事件格式头:
a) 事件类型字段到03h;以及
b) 事件类型修订字段为01h。
图216中指定了时间戳更改事件数据。
5.14.1.13.1.4通电或复位事件(事件类型04h)
当NVM子系统复位(例如,由于通电)或控制器级复位完成时,通电或复位事件应记录在持久事件日志中。上电或重置事件报告由于上电或其他导致重置的事件而导致的重置信息(参见第7.3节),随后是报告重置发生时控制器信息的描述符,包括所有控制器的时间戳值,用于在控制器之间同步时间戳值。
控制器应设置持久事件日志事件格式头:
a) 事件类型字段设置为04h;以及
b) 事件类型修订字段为01h。
通电或复位事件数据如图21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