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立场的优势剖析
1. 康德哲学立场的核心正确性
康德将道德法则视为客观律令,如同理论推理的原则一样,这一观点极具洞见。道德法则具有规定性力量,影响着所有理性存在者,就像逻辑法则一样,且其内容和规定性并非源自其他事物。道德法则作为首要律令,理论推理原则为次要的观点也颇具合理性。然而,客观道德法则的存在既无法被证明,也无法被证伪,因为它是一切正确性的根源,过于基础。
1.1 对客观律令的攻击及回应
存在两种对客观律令颇具威胁的攻击:
- 进化论观点 :认为人类是进化的产物,道德观念只是进化过程的结果,因此没有理由认为道德法则具有客观正确性。
- 新休谟主义观点 :将道德态度仅仅归结为人类心理,认为不存在客观现实来解释它们。
1.2 自由意志与道德法则
从客观律令的现实性出发,康德推断我们必须有遵循或不遵循它们的自由。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律令不像原因那样起作用,人类行为受理由支配,理论和实践理性都为我们提供“应该”,我们可以选择遵循或不遵循。
1.3 对绝对律令的理解
正确理解绝对律令后,我们会发现康德在这方面也是正确的。理解绝对律令意味着明白将准则普遍化的目的,思考他对至善的概念,以及将理性存在者视为目的本身的含义。康德认为出于义务动机行事具有“道德价值”,尽管在实践中我们无法确定最终动机,但应尽力使行为符合道德法则。至善是一种完美与幸福共同最大化,且尊重每个理性存在者的状态。
2. 理性存在者的界定
康德对“理性存在者”的界定较为精确,即“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