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会计师的专家
专家是指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并且其工作被注册会计师利用,以协助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利用专家的工作而减轻。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二、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时可能考虑的因素
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须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客观性。
2.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3.注册会计师应当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a.注册会计师与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
b.专家的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c. 注册会计师与专家之间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4.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评价内容:
a.专家工作结果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