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公共数据治理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价值判断,不仅是对“公共数据”的治理,更是“公共的”数据治理。将公共治理理论引入公共数据治理研究,对公共数据治理的范围和目标进行了探讨和深化,认为公共数据治理是以实现公共价值为最终目标,将公共数据视为重要的公共资源,由政府、企业和公民等各个利益相关方共同对公共数据相关事务进行决策和行使权力的行为。在此基础上,面向公共价值实现的目标,梳理和构建了公共数据治理的基本内容框架,包括价值层、利用层、数据层、制度层和环境层五个层面。最后,基于以上视角,对公共数据治理的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公共数据;数据治理;公共价值
一、引言
当前,数据已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中有大量基础性关键性的公共数据储存在各级政府部门中[1],公共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公共数据进行有效利用和治理的必要性也成为各方共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研究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改进公共数据采集、整合、分析、利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提出要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等要求。随着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将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有关职责相对集中,负责协同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的基础是数据治理。随着公共部门的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数据类型不断增加,数据治理的复杂性和成本也急剧上升。公共数据治理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