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是指导北京市建筑工程项目成本估算、编制概算、预算以及施工管理的基础性技术经济文件,它包括多个组成部分,每个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应用范围和作用。在工程建设中,定额体系依据不同的工程阶段和管理需求,为相关决策、评估、设计、生产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标准。
估算指标是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编制阶段,为投资估算和计算投资需求量而使用的定额。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决策部门和评估部门。
概算定额则用于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时,确定工程概算造价和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求量,通常是设计单位基于预算定额编制而成,比预算定额更综合和扩大。
预算定额是基于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标准。预算定额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文件,北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是2001年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为了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施工定额直接用于施工企业内部,是工程建设定额中分项最细、定额子目最多的一种定额。
工期定额指的是建设项目或独立单项工程从破土动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所经历的时间,一般以月数或天数为单位。北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是1998年颁发执行的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和庭园工程等多个部分,每部分都有详细的定额名称和序号。预算定额的计价管理包含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指导思想强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实体性消耗量的定额为主、非实体性消耗采用企业自行确定与政府指导相结合、指令性的间接费改变为可浮动的指导性取费以及施工企业自主报价等。
计价原则上,执行北京市2001年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这要求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既要依据定额量,同时也要参照市场价,并按照指导费的标准执行。
通过深入理解北京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相关决策者、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能够更加准确高效地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施工管理,最终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