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储能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的规则研究,涉及分布式储能系统的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政策影响分析以及交易规则设计等方面。
分布式储能是指那些散落在用户端的、规模较小但数量众多的储能单元,它们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聚合,形成可被电力市场利用的储能能力。在电力市场中,这种储能方式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包括调频辅助服务、需求响应、峰谷电价套利等,从而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广东省作为研究案例,其电力市场具有三大特点:采用区域式节点电价、中长期交易品种复杂、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采用市场化竞价。节点电价模式下,售电公司需根据用户的区域和点位打包电量进行申报,这增加了申报的复杂性。另外,由于电价的区域差异,用户端电价也会有所体现。中长期交易品种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和集中竞争交易等,这些品种的建立使得市场交易变得更加丰富和活跃。在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竞价市场化使得价格更加灵活和竞争性。
分布式储能系统受电价政策影响较大,电价模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储能系统的经济性。分布式储能系统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电价差,即购买低价电能储存后再在高价时段释放。在电价模式从价差模式转变为全电价模式时,储能系统的充放电操作策略和经济性测算难度增加。
广东省电力市场的规则变动对于分布式储能系统参与市场化交易带来挑战。在现货市场模式下,电价的市场化使得储能系统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储能充放电策略需要结合现货市场价格波动进行优化。此外,电网企业的收益模式也可能发生变化,需要基于购销价差的模式调整为新的收益模式。
面对这些挑战,广东地区可以借鉴国内外储能应用模式、聚合参与力场的制定和修改情况,为广东电力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建议。例如,现阶段可考虑以政策激励下的需求响应模式为主,尤其关注高峰谷电价变化时段的储能运作策略。
在市场准入方面,分布式储能系统需要满足一系列技术与经济条件,才能有效参与电力市场。此外,分布式储能参与市场化交易规则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其对电力系统稳定性的影响,保证在提供辅助服务的同时,不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构建分布式储能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的有效规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设计合理的市场交易品种和电价模式,以充分利用分布式储能的灵活性和响应性;2)制定科学的储能系统准入和运营监管政策,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市场的安全性;3)建立与储能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收益模式和价格机制,激励储能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4)提高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优化充放电策略,以应对市场化电价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