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试题38 以下关于 abstract 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是()
A abstract 可以与final 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 abstract 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 abstract 类中必须全部是abstract方法。
D abstract 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
蒙蔽树上蒙蔽果,蒙蔽树下你和我。
抽象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所神往的艺术形式,这点从梵高,毕加索等艺术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抽象所代表的是一种形式上的美感,颇有一种虚无缥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但是JAVA中的抽象类与抽象方法相对而言就更加直接了,它给我的感觉更像是文章的副标题,本身不发挥什么作用,但是却可以从中展开许多功能。
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abstract类(抽象类),比如:
abstract classA{
}
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方法称为abstract方法(抽象方法),例如:
abstract int min (int x,int y);
对于abstract方法只允许声明,不允许实现(因为没有方法体)(毕竟叫抽象,当然不能实实在在的让你实现),并且不允许使用final和abstract同时修饰一个方法或者类,也不允许使用static修饰abstract方法。也就是说,abstract方法只能是实例方法,不能是类方法。
既然abstract类和方法这么特殊,我们就必须对比一下它和普通类与方法之间的区别了:
1.abstract类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