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强调落实《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学校需负责相关人群的登记、审核、收费及缴费。学生注册费用为60元,缴费期限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未按时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保。各校要成立专门小组,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并与医保中心保持日常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