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笑微軟竟然只用一個客 服主管來回覆我而且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我要客服主管轉給他們總經理他竟然不願意
是不是擺明了只要驗證的過就是正版可以無止盡的傳播使用
OEM系統問題很多我在網站查過
某年某電腦公司OEM的系統內建病毒......
OEM版微軟是不提供技術支援的
可笑的是又是微軟授權給電腦公司OEM的
我今年在四月底時在某電信公司專案買了一台NB系統是
OEM XP HOME SP3 系統是內建一鍵還原的
但是當我安裝好防火牆跟防毒軟體上微軟網站更新完
系統就不斷出問題了
我依照系統軟體安裝日期去搜尋安裝記錄裡面顯示有數十個錯誤
打給微軟客提供服他們說OEM版本不提供技術支援的
於是我用主機版測試軟體去測試卻讓我發現發現
系統裡面的 CD KEY 竟然根電腦上原版條碼 CD KEY不同
打電話問電腦公司他們的回複是他們的電腦都是用硬碟對硬碟對栲的
而我問微軟客服他們卻說那是單機版序號而且是 一機一序號
而在微軟反盜網頁上卻有提到
個人電腦製造商或「原來設備製造商」(OEM),
通常都與 Microsoft 簽有合約來銷售 OEM軟體。
所謂 OEM 軟體,意指必須在生產當時安裝在硬碟上的特定版本的軟體。
OEM 軟體不可與搭配的個人電腦分開銷售。
一些不誠實的電腦製造商或者系統建置者
會把一套合法的軟體重複安裝在多台個人電腦之中,
而構成了 OEM 軟體的盜版行為。這會使消費者面臨盜版的風險,
因為消費者並未得到在新電腦上使用軟體的合法授權。
我看完就打電話給微軟誠實專線跟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
結果到現在都沒有下文
微軟既然知道 OEM 軟體會被軟體重複安裝在多台個人電腦之中,
為何還要授權給電腦公司再販賣給消費者
這樣微軟憑什麼說抓盜版
微軟網頁還說因為盜版猖獗造成多少人失業等等
我看一切都是假的
電腦公司用硬碟對硬碟對栲的方式為的是什麼節省人力資源
這樣不是減低就業率嗎?
而一機一序號卻可以用硬碟對硬碟對栲的方式這不是盜版嗎?
那微軟為什麼要授權給人家OEM,出了問題卻不願正面回覆
既然是微軟授權給電腦公司微軟然到沒有責任嗎?
| 向司法機關提出侵權的刑事告訴。 | |
|---|---|
| 配合承辦員警的需求與承辦員警一同向檢察官及法官申請搜索票。 | |
| 如果司法機關簽發了搜索票,配合承辦員警至所指侵權處所進行搜索,並依搜索票之內容及範圍協助檢查電腦、光碟及相關單據等。 | |
| 搜索程序結束後,承辦員警會製作相關搜索扣押及被告筆錄,於彙整後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 | |
| 地檢署於偵辦期間會通知相關當事人進行調查、訊問,並依調查結果做出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 |
| 著作權人(包括 Microsoft)於檢察官起訴後可能會對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公開道歉。 |
鎖定的問題。 此問題從 Microsoft 支援社群移轉。 您可以投票決定內容是否有幫助,但不能新增評論或回覆,亦不能追蹤問題。 為保障私隱,已移轉問題的使用者個人檔案會匿名處理。
真可笑微軟竟然只用一個客 服主管來回覆我而且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我要客服主管轉給他們總經理他竟然不願意
是不是擺明了只要驗證的過就是正版可以無止盡的傳播使用
誠增數百人一人出一百元購買五份Windows產品,就適用 Microsoft 的大量授權方案
我們就能像電腦公司一樣無止盡的複製了
因為微軟不敢告電腦公司
簡單的舉例:
便當業者到市場買大量的雞腿(大量授權)做成雞腿便當(OEM)給你,雞腿便當雞腿是主菜,但是還是有其他配菜是便當業者彙整的(例如回復光碟包含硬體驅動程式)
現在你在便當裡吃到蟑螂(bug),你要向消保官提出的告訴對象是誰?是便當業者而不是雞腿批發商。
甚至你買的是雞腿便當,結果便當業者放雞翅(盜版),那麼你要向消保官提出的告訴對象是誰?是便當業者而不是雞腿批發商。
如果便當業者在賣給你的雞腿便當裡放的是素雞腿(假版),那麼你要向消保官提出的告訴對象是誰?是便當業者而不是雞腿批發商。
雞腿業者說滿五隻雞腿就可以用批發價採購(大量授權),你買了五隻雞腿,能做成無止盡的雞腿便當嗎?顯然是不行的。
邏輯很簡單,只是你看得懂看不懂而已。
你如果覺得不爽,你可以去告告看~ 真相總會大白嘛~
論壇是網友平等互助 保證解答請至 微軟技術支援服務
提問時,錯誤情境描述與錯誤訊息很重要,情境描述包含你做了什麼,預期的結果與實際發生的結果。一個最爛的問法範例:「我的電腦電腦怎麼不能開機?」誰知道你家是不是沒電還是你根本找不到電源鈕。
邏輯很簡單,只是你看得懂看不懂而已。
你如果覺得不爽,你可以去告告看~ 真相總會大白嘛~
論壇是網友平等互助 保證解答請至 微軟技術支援服務
提問時,錯誤情境描述與錯誤訊息很重要,情境描述包含你做了什麼,預期的結果與實際發生的結果。一個最爛的問法範例:「我的電腦電腦怎麼不能開機?」誰知道你家是不是沒電還是你根本找不到電源鈕。
這是微軟網站自己貼的條款
| 向司法機關提出侵權的刑事告訴。 | |
|---|---|
| 配合承辦員警的需求與承辦員警一同向檢察官及法官申請搜索票。 | |
| 如果司法機關簽發了搜索票,配合承辦員警至所指侵權處所進行搜索,並依搜索票之內容及範圍協助檢查電腦、光碟及相關單據等。 | |
| 搜索程序結束後,承辦員警會製作相關搜索扣押及被告筆錄,於彙整後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 | |
| 地檢署於偵辦期間會通知相關當事人進行調查、訊問,並依調查結果做出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 |
| 著作權人(包括 Microsoft)於檢察官起訴後可能會對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公開道歉。 |